为有效优化全省高速公路路域环境,规范高速公路沿线控制区内高立柱广告牌设置管理,树立良好辽宁对外开放形象,最大限度减少高速公路沿线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辽宁省公路沿线广告牌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结合全省高速公路沿线高立柱广告牌行政审批普遍到期等实际情况,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高速公路沿线控制区内高立柱广告牌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
全省高速公路用地外缘(刺线)起50米内高立柱广告牌。
二、实施主体
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交投集团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用地外缘(刺线)起50米内高立柱广告牌清理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清理期限
公告期15天,从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9日。在公告期内,请全省高速公路用地外缘(刺线)起50米内高立柱广告牌的权属主体,主动提供行政审批、营业执照、安全评估报告、产权证明和经营合同等资料,到指定地点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7-1号3栋202室登记备案。逾期没有进行登记备案的,一律按照无主物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交投集团于5月15日前依法整治,必要时强制拆除。
联系人:高骏鹏,联系电话:13889800816。
特此公告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