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国家税总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对税务人员“八小时之外”监督指引><进一步规范税务人员网络行为指引>的通知》要求落地落实,4月14日上午,阜新市第一稽查局组织召开以案说纪——规范税务人员“网络行为”活动。
会议上,由分管纪检副局长王立君同志解读了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税务局加强税务人员“八小时之外”监督工作任务清单》以及《辽宁省税务局规范税务人员“网络行为”工作任务清单》。她强调党员干部在网络上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网络行为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
紧接着,由纪检委员通报了党员干部使用微信的八条负面清单。一个个身边的案例无不提醒着“网络行为”须规范,正确使用微信群和朋友圈的重要性。纪检委员将党员干部不准参与的网络传播行为以及不得参加的网络活动一一列举,切实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并将一份微信“使用指南”推荐给党员干部认真学习。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设定了必须达到的高线,更划出了不能逾越的底线、红线。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路环境。
(全纹敬/图片:阜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