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典型案例
2020年,李女士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寿险”,投保时表示身体状况良好,无住院等就诊记录。2021年7月,李女士以“右乳肿物1年余”为由住院治疗,被确诊罹患乳腺癌,于2021年10月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保险公司经保险调查得知:李女士投保前已患有乳腺结节,曾在多家医院做过相关检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在事实证据面前,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沟通,李女士对带病投保的事实供认不讳,接受公司给予的理赔拒付处理,并承诺日后严格遵守保险法律法规,远离保险欺诈。
二、案例分析
本案中,李女士投保时有意隐瞒自己的病史,而该事实影响到保险公司对承保标的做出正确的结论判断。后经保险公司调查发现其投保前病史和未如实告知事项,认定为带有主观故意性质的带病投保行为,故保险公司以故意未如实告知拒付解约不退还保费。
三、风险提示
带病是否可以投保?答案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如实告知。《保险法》的“不可抗辩条款”规定:“投保人两年内由于未尽如实告知义务,隐瞒或者瞒报了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承保的相关事项,保险公司可不予履行保险责任的赔付,两年后则不可以因未如实告知而拒绝赔付”。投保人应该投保前如实告知自身情况,若投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损害的是自身利益,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