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岁末年初之际,为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溪湖交警大队认真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保障溪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一、坚持思想认识不放松。大队将民警、辅警思想统一到市局和交管局的要求部署上来,通过全体民警和辅警大会进行动员部署,保证民警和辅警能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热情投入到当前各项交通管理工作中。
二、坚持事故预防不放松。大队结合岁末年初特别是调整疫情防控政策后道路交通规律特点,全面梳理分析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结合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大队以溪湖辖区溪湖路和彩屯路两条主干路、沈本线和沈本产业大道、国道304线为重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积极建立台账,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督促协调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同时,在隐患路段未完全消除前,超前部署警力,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监控力度,防止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
三、坚持路面管控不放松。溪湖交警大队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对过往辖区的客货运车辆,特别是七座以上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车辆逢车必查,坚决打击超员违法行为,做到车辆违法行为不消除不许上路。同时加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在城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对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涉牌涉证、酒驾、醉驾、毒驾、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运超载、改型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四、坚持队伍管理不放松。大队要求全体民警和辅警在执勤执法时要严格执法程序,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树立交警良好形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五、坚持宣传教育不放松。大队组织车宣民警继续深入辖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作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知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利用微信、美篇等新媒体、报纸等发布交通安全提示,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守法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保障辖区道路交通环境畅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