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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老病死是每个人不可避免的自然规律,在发生死亡的那一刻,遗产继承问题就随之产生,遗产是逝者给亲属留下的慰藉。遗产有时也会成为家庭矛盾产生的根源,因为遗产分配不合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亲属间对簿公堂的现象并不鲜见,那么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属于遗产吗?本期栏目邀请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武新路律师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案情简介】
李甲夫妇在当地拥有一套住房,育有李乙李丙一对子女,李甲爱人在2018年因病去世,李甲因伤心过度于次年离世。李甲在去世前有自书遗嘱,将李甲所有的及从爱人处继承的房屋份额给李乙,股票、基金一并给李乙,现金存款由李乙李丙二人平分,其他未做约定。在李甲的葬礼结束后,李乙在李丙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李甲的丧葬费及抚恤金领走,经多次协商无果后,李丙诉至法院要求分割丧葬费、抚恤金。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在支付二人办理丧葬的费用后予以均分丧葬费,死亡抚恤金由二人均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298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民法典第1122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性质不得继承的额遗产,不得继承。
【律师评析】
丧葬费及死亡抚恤金是在自然人死亡后产生的,不是在人死亡时遗留的,所以不是遗产。抚恤金是对死者亲属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抚慰,在分配时,一般参照遗产分配原则处理,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同时综合考虑分配对象与死者的亲密程度、对死者所尽的抚养或赡养义务、生活能力、经济状况等,以确保抚恤金分配的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