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养老之名诈骗老年人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逐年增多,犯罪性质恶劣、侵害对象特殊、社会危害性大,给老年人造成财产损失、精神痛苦 。根据银办发〔2022〕120号《关于开展2022年“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的通知》及辽银保监办发〔2022〕674号《辽宁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金融联合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定于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教育宣传活动。
【案例说明】2022年1月,方某某成立河南省夕阳红溢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潘某某被任命为该公司客服部经理。该公司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宣传“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向社会不特定人群,特别是老年人群体吸收存款,宣称存款即获长寿红包和会员等级,并承诺三年到期归还本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方式。记者注意到,其设定多项会员等级,包括:存2万为亲情会员,享受养老院房价9折优惠,利息3年共4800元;存3万为贵宾会员,享受养老院房价8折优惠,利息3年共8100元;存5万为至尊会员,享受养老院房价7折优惠,利息3年共15000元;存10万为金尊会员,享受养老院房价6折优惠,利息3年共36000元;存20万为钻石会员,享受养老院房价5折优惠,利息3年共75000元。
【案例效果与收益】老年人投资“养老项目”,应多与家人商量。本案中犯罪分子宣称投资低风险、高利息、高回报的同时,还能享受不同等级的养老服务优惠,投资越多,优惠越大,诱骗老年人进行“投资”,许多老年人以为找到了理想的养老方式,把自己辛苦积攒的“养老钱”送到犯罪分子手中。老年人投资“养老项目”、购买“养老服务”前,一定要与家人商量或者向专业人士咨询,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切勿盲目投资,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
本文图片来源:平安养老险辽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