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来临,秋季干燥,用火用电量增多,随之而来的火灾风险性加大。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节日期间注意消防安全。
1、社会单位应当组织开展节前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强化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切实加强防火巡查,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处置。
2、公共场所应提前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落实重点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加强应急预案制定及消防疏散演练,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不得在林区等禁烟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在山区、水域或自然条件较为复杂的区域游玩时,要关注天气变化,规避安全风险,做好自身防护。
4、驾车出行前要提前检查车辆电路、油路。乘坐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要携带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5、装点节日气氛,请选用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彩灯、装饰物,正确敷设电气线路,防止超负荷用电,严禁在大功率灯具附近堆放可燃物。
6、疫情期间,在遵照防疫规定的同时,加强消防通道的巡查检查,防止出现堵塞、占用的现象发生,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封闭安全出口的现象,应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对策。
7、居民家庭不要在阳台、楼道堆积可燃物,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外出时要随手关闭电源、气源;要教育孩子不能玩火,不要违规改装电动车,不得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不私拉乱接电源线路或在室内为电动车充电。居民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消防管理,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发现燃气泄漏时,严禁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应迅速关闭燃气阀门,敞开门窗通风,到室外安全区域拨打96177电话。
9、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切勿大意,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清除现场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明确现场监护人。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营业、使用期间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10、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积极拨打12345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