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沙尖子镇下甸子村关工委副主任、宣讲员焦瑛,共产党员,今年64岁。从村委会离职后,认真履职所担负的关工委工作,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律业务专长和多年村干部经验,积极为青少年学生和当地村民进行义务法律服务,使当地的关工委工作深入基层,接地气,惠民生。
焦瑛年轻时从事过企业法律工作,并当过多年的村干部。从村委会退下来后,焦瑛被安排担任村关工委副主任和宣讲员。他认真履职尽责,关心关爱学生,关注青年农民成长进步,充分发挥自身懂得法律知识和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优势,经常深入学校宣讲《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常识。因为他自身专业知识和经历丰富,所以他的讲解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很受大家欢迎,他也因此结交了很多青少年朋友,为基层青少年学生和广大群众的普法宣传做了大量工作。
焦瑛十分热心为青年农民和当地群众服务,在家里设立了焦瑛法律调解工作室,自己既当法律宣传员,又当人民调解员和义务法律服务员。他凭着耐心、诚心、热心和一片真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左邻右舍的法律讲解工作。通过他入情入理的耐心讲解,多件剑拔弩张的民事纠纷得以和解,减少了村民诉讼案件数量,节约了国家审判资源,降低了村民经济损失,和谐了乡村的邻里关系,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乡村振兴做出了突出贡献。
焦瑛凭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于法”这三件法宝和“一笔明白账”,凭着“法律明白人”、法律服务工作者、多年积累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凭着一个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感使命感,耐心调处民事纠纷,多次义务帮助村民打官司。日常生活中,焦瑛经常解答村民的法律咨询,经常调处乡里乡亲的民事纠纷事宜。在田间地头以及平常人多唠嗑时,他随时都在宣传法律法规,为及时有效地调处民事纠纷和化解矛盾打下基础。每逢调处民事纠纷时,他首先耐心宣讲法律是怎样规定的,按照事实和客观实际应承担什么责任,最大获取什么利益,最低承担什么责任。村民遇到难心事、办不明白的事,都愿意找焦瑛诉诉苦,找焦瑛给出个主意。焦瑛都耐心地讲解法律常识,认真分析客观事实,分清责任,讲清谁是谁非,获取利益争取最大化,承担责任争取最小化。当地青年农民柏奎军因驾驶摩托车在桦树甸与一占道农民相撞,导致严重后果。找到焦瑛。焦瑛根据法律规定,了解客观事实,认为柏奎军应当参照交强险限额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他义务赶到事发地桦树甸村了解事件经过,耐心与当事人沟通交流,最后调解成功,受害者家属出具了谅解意见书。
几年来,焦瑛调解工作室每年调处成功民事纠纷都在30件左右,代理民事案件10多起,庭前、庭上、庭后调解结案达70%以上。仅2021年就调解民事纠纷34起,代理民事案件12起,两次到学校宣讲法律常识。他的无私奉献和专业能力,得到了村民的充分信任和法官的认可,并为青少年普法工作做出卓有成效的努力,使当地的普法工作接地气、惠民生,以行动践行了“展卷晓法理、彰义济民生”的励志格言。他的积极宣讲、义务服务、无偿代理和无私奉献言行,为乡村社会治理探索新路,奉献力量,诠释了共产党员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弘扬了正气,传播了正能量,用真情实意换取当地广大群众的高度信任和普遍赞扬。
文字:王文库 胡景春
图片:沙尖子镇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