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授予省长质量奖的决定》(辽政发〔2022〕20号),授予我市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省长质量奖金奖,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省长质量奖银奖,吕志成市长做出批示对我市获奖企业表示祝贺。
辽宁省省长质量奖是省政府设立的辽宁省最高质量奖项,授予质量管理绩效卓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开展省长质量奖评定,旨在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追求卓越绩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首届辽宁省省长质量奖评定始于2009年,每两年评定一次,目前已经评定九届。此次省长质量奖评选我市金奖企业占全省三分之二,总数全省第一,创历史最佳成绩。目前,我市累计获得省长质量奖企业已达17家。
此次获奖的3家企业在战略规划、企业文化、品牌塑造、质量控制、技术创新、市场开发等方面各有特色,反映了我市企业在省内乃至国内同行业的先进质量管理成就。能取得如此成绩,并非一蹴而就,获奖企业不仅要经过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综合评价、审议公示等多个环节的检验,更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理念,保持持续改进的动力,持续夯实质量管理基础,不断优化与完善自身的经营质量体系,以卓越绩效标准为指导,提高企业整体的绩效和能力,让企业获得了持续发展和成功。
一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深耕质量奖梯队建设,以培育一批、发展一批、储备一批的理念开展质量奖培育。一是开展专题培训。围绕全面提升培育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组织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质量创新经验分享、卓越绩效模式讲解培训。2022年,组织北方重工、东北制药、沈飞集团、市妇婴医院、骨科医院等41家企业(组织)共148人参加了争创质量奖储备梯队集中培训。近3年,我市采取线上、线下、“一对一”等多种方式开展卓越绩效模式培训学习,共有300余家企业,450余人参与了培训。二是拓宽培育范围。由原来的以装备制造产业为重点,逐步将服务类企业、优质中小企业、医院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团体纳入培育计划,进一步拓宽质量奖培育的覆盖面,不断充实我市质量奖队伍的深度和广度。三是实施精准帮扶。通过吸纳质量管理方面的优秀专家,组织专家对质量奖培育梯队单位开展点穴式指导、流动性诊断,从战略管理、品牌培育、市场开拓等多方面给为企业给出了“一企一策”的指导方案,近3年,累计聘请省级以上质量专家160多人次,为70余家企业梳理发展机遇150项,改进空间57项,提出改进建议166项。四是开展品牌价值评价。面向我市具有产业优势、品牌建设基础较好企业,开展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切实帮助企业了解行业中的位置和发现自身品牌建设中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提升品牌竞争力。2021年,我市推荐90家企业参与评价,涵盖能源化工、机械制造、地理标志、老字号等13个行业,19家企业品牌价值超亿元以上,其中沈阳三生制药、富虹油品,分别以品牌价值87.35亿元、87.77亿元居全省医药健康、食品加工行业榜首。2022年,我市再次推荐64家企业参与活动,近3年累计224家企业参与评价。五是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按照“企业主导、政府备案、培训推广、试点先行”的原则,积极推动我市规模以上企业逐步建立和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先后组织两期共70家企业完成首席质量官申报,54家企业首席质量官参与全省培训,并颁发首席质量官毕业证书。鼓励其它企业参照设立首席质量官岗位,提供首席质量官工作平台,推动全市企业不断追求卓越。
此外,我市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质量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等多方面成效显著,连续4次在全省质量工作专项考核中被评为A类。特别是2021年,我市“推进质量工作”成效显著。国务院、省政府先后通报表彰,对我市推进质量工作的突出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质量奖梯队培育,完善质量标杆建设层次和梯队,引导企业不断创新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管理模式,推广质量管理先进经验,推行卓越绩效,打造一批行业领先的特色质量标杆,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企业,不断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