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黄学利介绍《辽宁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若干举措》的有关情况。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辽宁省加快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这是辽宁省首次出台专门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的重要文件。《若干措施》围绕引育市场主体、提升产业能级、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创新能力、营造发展生态等方面提出20项支持措施。
引育市场主体方面,包括发展总部经济、壮大骨干企业、培育中小企业、鼓励制造业企业剥离成立软件企业4项措施,重点以资金奖励方式,支持引入世界500强中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以及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支持省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骨干企业、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支持制造业大中型企业剥离信息技术研发应用机构,成立软件企业对外提供服务。
提升产业能级方面,包括做强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业、发展软件产业、加速培育电子商务平台、提升产业链、建设产业集群5项措施,重点以资金奖励、补助等方式支持辽宁省具有较好发展基础的软件、集成电路装备等产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围绕产业链开展招商,积极引进上下游的生产或服务性企业,形成供需链条,提高本地配套率,增强产业竞争力;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国家数字商务企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实施的新模式、新技术应用项目。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包括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融合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创新基础设施建设3项措施,重点鼓励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5G建设,发展通信产业;支持各领域数字技术标杆示范、典型应用项目;推动数字经济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载体建设。
提高创新能力方面,包括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标准建设、优化学科建设3项措施,重点通过资金奖励、补助运行经费等方式实施科技赋能数字经济发展计划,加大集成电路及装备、高端软件、5G应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大数据、新型通信网络等相关领域法人科技攻关支持力度,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标准建设;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建设现代产业学院,鼓励职业院校新增智能控制、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等专业。
营造发展生态方面,包括支持创新创业、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信贷支持、强化安全规范发展5项措施,重点支持各类团队创新创业;通过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建立数字工匠培育库引育人才;设立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建立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白名单”,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和企业发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设施及系统安全保护,强化对平台企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