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辽宁联合辽宁省司法厅共同推出“法治易读”专栏,结合案件普及法律常识。
近日,由赵丽颖、罗晋主演的电视剧《幸福到万家》正在热播,这部当代农村题材的奋斗剧,剧情跌宕起伏,当中很多事件涉及法律问题,也被广大网友热烈讨论,本期栏目邀请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董毅律师为大家解析剧情中的法律事件。
1.强制猥亵罪
在部分农村,有闹婚、闹洞房的习俗。这部剧中,赵丽颖扮演的何幸福在第一集与唐曾扮演的王庆来结婚,何幸福的妹妹何幸运做伴娘,陪姐姐出嫁。
村支书万善堂在村内一言九鼎,是全部村民的榜样和偶像,谁家结婚,都以万善堂出席为傲。在何幸福的婚宴上,万善堂也出席了。万善堂的儿子万传家多喝了几杯酒,趁着酒劲,伙同常年跟在自己身边的数人想“闹一闹”伴娘何幸运。在何幸运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将其逼入一间房内,通过撕扯衣物、抚摸身体的方式,强制猥亵了何幸运。虽然这一幕被村里很多人看到、听到,但大家都认为是普通的闹婚,均未出面制止。最后是何幸福听到了呼救声,破门而入,用板凳将万传家头部砸伤,才制止了其加害行为。
在剧中,村里的乡亲们都不认为这是一种犯罪行为,即使是何幸福的公婆,也认为这只是闹婚,为了热闹罢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剧中,万传家已经构成了强制猥亵罪,其同伙有人放风,有人组织他人营救,属共同犯罪。
2.正当防卫
何幸福看到妹妹何幸运在被万传家等人侵害,用板凳砸伤万传家头部致使其不能继续加害行为,属正当防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之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何幸福仅对万传家实施了一次伤害行为,在万传家丧失继续侵害被害人能力的前提下,便停止了伤害行为,完全符合“事中防卫”的特点。同时,该伤害行为未对万传家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也未超过必要的限度,未造成重大损害,不属于“防卫过当”。
有些习俗是传统文化的结晶,是正向的,有些却是陈规陋习。这些陈规陋习事实上已触犯了法律,甚至构成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