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辽宁联合辽宁省司法厅共同推出“法治易读”专栏,结合案件普及法律常识。
进入夏季,一场暴雨浇灭了连日来的高温炙烤,在享受到久违凉爽的同时,也有可能遭遇突如其来的法律纷争。面临涉雨纠纷,如何依法维权?
1.暴雨天气,行人被户外广告牌或折断的树木砸伤,谁应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提醒:当遇到暴雨天气,行人被户外广告牌或折断的林木砸伤,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户外广告牌或折断林木的权属主体承担的是过错推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即除非户外广告牌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可以证明自己尽到了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不存在过错,例如暴雨前采取加固、设置防护网等安全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否则就应对行人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2.暴雨导致快递被泡,是否能以不可抗力主张免责?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法官提醒:暴雨若超出人类预防能力限度,达到难以避免、不能克服的程度属于不可抗力。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天气预报的准确度也越来越高,而且暴雨来临前政府都会发布预警提醒市民注意安全,采取预防措施。
所以一般情况下,暴雨属于快递公司主观上应当能够遇见的天气情况,不符合不可抗力“不能预见”的要件;发生暴雨时,快递公司可以采取使用全封闭的运输集装箱运输货物、及时启用雨衣等应急设备包扎货物以避免淋湿,因而暴雨也非快递公司“不能克服”的事件。
因暴雨天气不符合不可抗力的全部构成要件,暴雨导致快递被泡,快递公司以不可抗力主张免责一般不会得到支持,仍要承担违约责任。
3.暴雨导致房屋外墙漏水谁担责?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法官提醒:当发现暴雨导致房屋外墙漏水,首先应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看漏水时间是否超过保修期。
如在保修期内的,应当由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房屋的业主可以自行修复,修复的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如超过保修期的,因外墙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对外墙进行维修。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4.雨中车辆陷入井盖导致受损,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提醒:一般来讲,雨天路况不好,容易发生事故,道路施工人、窨井等地下设施管理人更应尽到注意义务。如果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管理人未及时修缮井盖造成车辆损坏的,由施工人和窨井等设施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责任的多少,还要综合施工人、管理人是否尽到必要管理责任、受害人对损害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大小等因素判定。
在遭遇极端天气时,即使施工人、管理人尽到义务,也可能无法避免损害发生,这种情况下,施工人、管理人可以以不可抗力主张免责。如果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
稿件来源:灞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