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辽宁联合辽宁省司法厅共同推出“法治易读”专栏,结合案件普及法律常识。
2022年6月13日,沈阳市铁西区一小区垃圾桶旁边发现弃婴,公安部门及120急救第一时间将婴儿送至沈阳市儿童医院进行救治,目前正在查找婴儿父母。这类事件的发生挑战了道德与法律底线,那么遗弃婴儿可能会被如何处罚?本期栏目邀请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曹铁民律师结合相关案例对上述问题进行解读。
【律师分析】
根据现场录像显示发现弃婴的地点在垃圾桶,生存环境极差,如果晚些被发现不排除婴儿死亡的可能。遗弃婴儿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婴儿死亡的风险,放任可能死亡的结果发生,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若遗弃行为造成了婴儿死亡的结果,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若遗弃行为未导致婴儿受伤,行为人主观上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同时婴儿获救也在其主观期待之内,客观上并未造成损害后果,按照间接故意杀人不存在未遂理论及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应以遗弃罪定罪处罚较为适宜,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本案中,遗弃婴儿的行为人若找到极有可能以遗弃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
【律师建议】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代代传承,社会的发展绝不是以牺牲道德为代价。年轻人肩负着自己的使命,同时也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遵守道德与法律,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使命实现自身价值。
【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依据】
1.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2.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17:依法惩处遗弃犯罪。负有扶养义务且有扶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年幼、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危害严重的遗弃性质的家庭暴力。根据司法实践,具有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遗弃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以遗弃罪定罪处罚。
5.刑事审判参考总第21辑指导案例第129号《曹成金故意杀人案——间接故意犯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在间接故意犯罪中,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是持一种放任态度,当法律上的危害结果发生时,则已成立犯罪既遂,如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造成被害人受伤的(轻伤以上的),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6.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主编的《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罪名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刑法罪名精释》(第四版):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的界限……直接故意杀人有未遂,间接故意杀人则不存在未遂问题,正如过失犯罪不存在未遂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