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确保将金融方面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帮助市场主体更好利用金融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省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保监局、辽宁证监局、省财政厅于日前联合印发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策的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细则》),明确了相关金融政策措施的细化规定、操作方式和实现路径等,简明易懂、实操性强,为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提供了用好用足金融政策措施的“说明书”。
《操作细则》提出,积极利用信贷政策助企纾困。梳理形成我省困难领域和重点领域符合人民银行再贷款条件的企业“白名单”,组织银企精准对接融资需求。银行监管部门通过建立监测通报机制、开展调研和现场督导等方式,督促银行机构落实对困难群体的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推动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充分发挥信贷资金作用,支持就业创业,保障基础设施等领域资金需求。
《操作细则》明确,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省金融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随报随审”方式,及时按规定标准拨付上市扶持资金,减轻企业上市资金压力。公开企业参加投融资路演和上市培训、加入上市企业后备库的申请路径,提高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能力。推动各市加快建立上市专班和服务秘书,帮助企业解决上市中的困难。指导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发挥好上市培育功能,通过“免申即享”等方式减免挂牌等相关费用。
《操作细则》要求,发挥好地方金融组织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积极落实对融资担保的财政支持政策,明确了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和担保费补贴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和申请方式。支持省融资担保集团开展直接担保业务,扩大再担保业务规模,打造“辽财—普惠保”品牌。发挥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的融资补充作用,省市联动开展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差异化融资支持。
《操作细则》对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作出了安排。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于6月上线运行,更好发挥融资对接功能。加大银企对接频次和力度,建立困难领域和重点领域项目融资需求库,帮助金融机构提高获客效率。加快推出“辽科贷”“辽知贷”等信贷新产品,升级迭代“辽贸贷”,丰富金融产品供给。适度提高相关监管容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