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作为城市文明的缩影,是广大市民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近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城区内违法乱停乱放车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切实提高群众文明交通意识,全面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在整治行动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多名警力对城区内主次干道展开动态巡逻检查,实施“先提醒纠正”措施,对在现场的违停驾驶员,面对面宣传教育,引导驾驶员将车辆规范停放到指定区域内,对驾驶员不在现场的车辆,执勤交警会通过发送提示短信至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预留的手机号码,提醒车主将车辆驶离。对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及时将车辆驶离的车主或驾驶人将不予以处罚;对提醒后超过10分钟仍未驶离的,依法进行处罚。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骆欣在接受采访时说:“交警大队对于违停车辆的处罚新规出台以后,在这里向大家告知一下,对于违停整治,需要对车主进行10分钟告知,就例如你车停到违停的位置上了,我们对车主告知十分钟以后才能进行处罚,但是,有以下五种违停情形,我们就可以直接进行处罚,不需要告知:一、在城市快速路或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二、压占人行道、网状线违法停车;三、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四、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五、同一日机动车已被提醒车或纠正,不实施违法处罚,再次实施违法停车的要进行处罚。以上五种情形就不履行十分钟告知义务。所以在这里希望广大车主们提高自我认识,尽量把车停到指定的地点,以免对他人的通行及城市整体环境造成影响。”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骆欣
车辆违停乱象,不仅破坏了城市美观,扰乱城市交通秩序,还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阻碍交通通行,甚至还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开展整治行动不仅保障了路面安全畅通,也规范了辖区内的停车秩序,打击了违法停车的不文明现象,为积极打造文明城区形象奠定了良好基础。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骆欣说:“违停治理在创城工作中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任务,今年正值全县道路雨污分离施工,停车秩序有所影响,但交警大队仍会对主要干路及背街小巷的交通秩序进行治理。在这里提醒车主,一定要规范停车,避免对他人及城市环境造成影响。”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骆欣
下一步,我县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宣传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规范停车的重要性,让广大群众意识到文明停车的重要性,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图片及视频来源:康平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