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情,保平安。辽宁律师积极响应省委组织部关于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的号召,按照省司法厅和中共辽宁省律师行业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中充分发挥律师党组织和党员律师作用的通知》精神,主动担当作为,自觉投身到抗疫斗争中,与全省人民“疫”路同行,勇担使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纷纷响应,积极行动
各地律师党组织和律师党员行动迅速,积极踊跃参加疫情防控歼灭战。大连市律师行业党委、大连市律师协会下发《致全市律师疫情防控倡议书》,号召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广大律师积极行动起来,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贡献力量。盘锦市律师行业党委、盘锦市律师协会向全市广大律师发出倡议,号召全体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青年律师(实习人员)自愿加入“盘锦律师防疫志愿者服务团”,参加有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或者个人就地就近为百姓进行志愿者服务,全市已经有110名律师加入了“盘锦律师防疫志愿者服务团”。朝阳市律师行业党委组织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活动,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立即开始行动,制作宣传条幅、印制宣传资料,组织律师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上街为路人发放口罩和宣传资料。目前,全省已有366家律师事务所,1982名律师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冲在一线,无私奉献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省广大律师积极主动对接相关组织、单位及社区,服从防控指挥安排,有序开展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沈阳市和平区律师借助“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平台深入全区112个社区进行防疫志愿者服务工作。在大东区、沈河区、于洪区、苏家屯区等区县,沈阳律师志愿者及时出现在封控小区门口,他们身着防护服,为小区居民提供帮助:将居民生活所需的蔬菜等物品,挨家挨户送上门;在核酸采样现场,他们维持现场秩序,引导居民扫描登记,为核酸采样顺利进行创造条件。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兴权带领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党委与公益委全体委员志愿者奔赴望湖路小学青年大街分校,协助文安路社区工作者及医务人员,对“抗疫”工作进行支援,他们深入基层,积极带头参加抗疫志愿者服务工作,维护秩序、入场测温、协助核酸检测做好信息登记,提示居民保持一米防护间距等,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一份力。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王占新是一名军队转业干部,他秉持“若有战,召必回”的铮铮誓言,不讲条件,不计报酬,起早贪黑,风雪无阻,走进苏家屯区解放街道金电社区核酸检测点,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完成了沈阳市前三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捐款捐物,奉献爱心
大疫无情,人间有爱,全省律师积极行动,慷慨解囊。沈阳市律师协会紧急订购一批防护服、防护罩等防疫物资,免费向奋战在抗疫第一线的律师及志愿者们发放,先后向太平社区、舍利塔社区、皇姑分局黄河派出所等捐助方便面、饮料等食品;截止目前,沈阳市共有50多名律师捐款捐物,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律师”的职责使命。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此次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组织律师先后向新北站街道办事处捐赠矿泉水、方便面、火腿肠、防护服等慰问和防疫物资,用心传递着法律人的温度、温情、担当精神,为筑牢防控堡垒、打好防疫歼灭战贡献力量。营口市律师协会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律师协会秘书处等工作人员纷纷献出爱心,共计捐款捐物价值11万余元。其中,市律师协会组织捐款85530元汇款至营口市慈善总会账户,各律师事务所多种渠道自行组织捐款捐物价值3万余元。辽宁瀛桥律师事务所为鲅鱼圈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新闻传媒中心及四台子村委会捐款捐物价值2万余元。辽宁宫丹律师事务所向小望海村、泰山社区、区卫健局捐赠口罩4800个、医用酒精20桶,向鲅鱼圈区红十字会捐赠现金1万元。阜新市辽宁方祥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捐赠防疫用品的基础上,购买60套紧缺的防护服送到细河区玉龙街道局北社区,助力社区抗疫。
立足岗位,发挥优势
此次疫情来势迅猛,打乱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节奏,同时,人们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但是律师法律服务和送温暖活动始终没有停歇。沈阳市律师协会结合当前抗疫需要,及时下发《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党员律师职能作用的通知》《关于成立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的通知》,选派100名专业律师组成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通过参与疫情防控中出现的涉法涉诉、信访、人民调解、咨询解答等工作,开展公益普法直播,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全方位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他们利用微信公众号,开设“抗疫普法”、“抗疫有我,律动沈城”等专栏,制作防控疫情法律服务指引、典型案例、文件汇编,充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普法宣传工作,提供刑事、民事及侵权、行政、政府及企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金融保险、医疗卫生、建设工程、互联网、公益等十余项法律服务。朝阳市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指派律师参与市妇联组织开通的心理、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法律服务热线,帮助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类矛盾纠纷、指导亲子相处技巧、提升家庭成员心理调适能力、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辽宁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