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省司法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通知》,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坚决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消除在萌芽状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知》要求,要做好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特别是重点突出排查调处因村(居)管理、物业管理引发的矛盾纠纷;因违反规定擅自走动引发的邻里纠纷;因居家隔离观察引发的家庭纠纷;因医疗处置引发的医患纠纷;因交通管制引发的“误工”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等,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
《通知》强调,要充分运用线上调解、视频调解等方式,积极引导纠纷当事人优先使用评理说事小程序-“慧评理”、12348辽宁法网、评理说事微信群、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避免因人员流动引发交叉感染,切实保障在疫情防控期间纠纷当事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