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任务依然艰巨。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提示广大消费者疫情期间消费做到“五个要”
一要注意购物场所。要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场所购买生活用品、食品。不要购买来历不明的肉制品、冷链食品,自觉抵制“野味”,购物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护。
二要注意查看相关标识。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式等相关标识。要按照包装明示的储存方式合理储存,并在保质期内使用完毕。
三要注意理性消费不抢购。消费者要理性消费,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盲目抢购,不大量囤积物品,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选购、储存商品,尤其要理智购买食品,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造成浪费。
四要注意留存相关凭证。消费者购物后要索要并妥善保管相关消费凭证,以备维权之需。
五要注意依法维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受到侵害,要理智维权莫冲动,可及时拨打12315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权。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向全市经营者发出倡议:广大经营者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勇于担当,以优质的商品和服务赢得消费者信赖,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贡献。要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物资供应、价格稳定等相关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到三个“不”:
一是不哄抬物价。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勇于担当,从我做起,不跟风涨价、不哄抬防疫必须物品价格,保持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稳定。
二是不违规经营。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以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是对消费者投诉不推诿。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增强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