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严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期疫情形势不断加剧,辽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3月16日起,进一步加严各项防疫措施,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外出的,要提前向单位、社区(村)报备,旅途中全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二、市域外所有来(返)辽阳人员须提前3日向单位、社区(村)报备,抵达辽阳后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不得进入社会系统。
三、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暂停举办各类演出、培训、促销、展销等活动。非必要不召开50人以上规模会议,确需召开的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席不办。禁止在农村小卖店等室内场所聚集打牌等,倡导村民少串门、少走动。暂停接待域外旅游团队。
四、加强公共场所管理。棋牌室(麻将馆)、洗浴、影院、剧院、歌厅、舞厅、酒吧、足疗店、按摩院、美容院、游戏厅、台球厅、网吧、剧本杀、桌游吧、图书馆、密室逃脱、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的场所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正常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严各项防疫措施。
五、加强重点场所管理。监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等实行封闭式管理。医疗机构住院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
六、加强学校防疫管理。即日起,全市中小学暂停线下教学,各学校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幼儿园闭园。
七、发挥医疗机构、药店的“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就诊患者及购药人信息登记、报备制度,遇可疑人员立即上报,对不落实防疫措施或违反防疫规定的严肃处理。
八、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
九、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大型商超、生鲜超市、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切实落实防疫要求。
十、对未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未能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一经查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辽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