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缴费人无需主动提出申请、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即可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目前,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推出了这一税费优惠政策“免申即享”的服务举措。
3月15日,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新闻发言人卜哲介绍,目前辽宁省税务局已推出十二方面445项“免申即享”税费优惠政策。
具体包括:稳就业33项政策、保民生120项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5项政策、支持科技创新28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26项政策、支持疫情防控8项政策、支持改革发展42项政策、支持“智造强省”战略4项政策、支持教育发展人才战略27项政策、支持乡村振兴战略31项政策、支持绿色发展战略41项政策及其它70项政策。
为确保这445项税费优惠政策“免申即享”更好落实落地,辽宁省税务局首批推出4大类10项服务措施,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相关税费优惠事项“自行申报、网上办理、先行享受”。
辽宁省税务局将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开发逻辑自动计算、部分税种申报自动跳转等功能,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同时,将依托电子税务局和税收大数据分析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落袋。以实名办税为基础,以税收大数据为依托,电子税务局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分类标签画像,精准确定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项目,自动读入、自动校验、自动审核,纳税人、缴费人可以自行判别应享受的政策,无需再提交资料、无需申请、无需备案、无需跑路,留存有关资料备查即可轻松完成优惠政策享受。
截至目前,“免申即享”优惠政策已推送641户次。通过宣传范围的不断拓展和各项措施的稳步推开,让“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将实现从最初的“审批办理”到“无需审批只需备案”再到“无需备案自行留存备查”的“三级跳”。企业也将实现从“需要多次跑”到“最多跑一次”再到“一次也不跑”,让网办体验更佳、退税流程更优惠将成为现实。
需要提醒纳税人的是,税费优惠政策“免申即享”和纳税人纳税申报义务有所区别,一定不要混淆。(本文图片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