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试点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本溪县公安局合理安排警力、强化校园安全检查、“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建设工作,成立校园“高峰勤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夯实责任,为学校安全保驾护航。
开展消防检查,护航平安校园“开学季”。开学前夕,县局民警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学校周边各场所内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教职工是否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等,现场指导正确使用灭火器等知识。要求场所负责人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消防安全。校园安全检查中,民警对防冲撞设施、警棍、防暴头盔、钢叉等防护器械,一键报警装置、视频监控探头、消防栓等设施及门卫值守、值班巡查等安全防范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力保障广大在校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
守护师生平安,创建和谐校园新环境。为使全县学子能有安全舒适的求学环境,全局民警每日早7时20分上岗,晚15时40分上岗。执勤过程中做到警容严整、服务热情、文明执勤。做好巡逻防控、疏散交通、服务师生等工作,做到校园门口及周边地区“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同时,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净化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全面提高师生及家长的见警率和安全感,努力实现校园安防“三严防、三提升”目标,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的环境整治,切实营造平安、和谐、安全的开学环境。
创新宣传模式,营造文明城市新氛围。在开展学校护学岗勤务时,向学生家长发放自制的《弘扬雷锋精神 创建文明城市》和《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宣传单,结合近期的案事例,耐心、详细地给居民讲解“创城”、文明出行、文明养犬、电信诈骗等方面知识,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文明美好生活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身边小事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截至目前,县局共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将创城活动中所要求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以及文明礼仪植入到群众心中,进一步提高全民公共文明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