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高我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疫情防控的法律意识,沈阳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结合我市“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活动要求,开展“法制宣传进医院”系列行动,将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监督执法人员走进医疗机构,
今天我们普法宣传走进的是我市一家民营医院,民营医院人员流动性大,特别是管理人员,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得知该医院节后人员调整,原疫情及院感防控管理人员调离,新的管理人员对此项工作业务不熟悉,不了解和掌握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我们了解到情况后,与医院进行沟通决定利用该院业务学习时间开展普法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救治、执行消毒隔离等制度及医院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及疫情期间执行消毒制度的法律规定等。通过对医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宣传,使其了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法律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增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能力,达到疫情防控目的。
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活动,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建立了普法宣传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结合工作实际和专业特点,大胆实践探索,以医疗机构等管理对象需求和社会关切热点问题为导向,通过“普法宣传进医院”的形式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知识,充分利用医师节、护士节及各类卫生健康主题法制宣传日,走进医疗机构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开展宣传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开展疫情防控知识与政策咨询,教育引导其自觉遵法守法,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自觉规范诊疗行为,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共创良好的诊疗环境,保障公众健康。
2022.2.22
图片来源:沈阳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