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7时41分,夏某某报警称,自己停放在本溪市平山区某小区门前的轿车被人给踹了。接到报警后,千金派出所民警孟祥光、刘帅带领辅警立即出警。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报警人夏某某的车辆前脸和反光镜被踹坏。民警了解到,夏某某是该小区的居民,因停车位问题与物业发生纠纷,一气之下就将自家的轿车停放在了小区的大门口,早上想取车时,发现轿车前脸和反光镜被踹坏。民警告诉夏某某,和物业有纠纷要通过合法的渠道来解决,堵大门口的行为是违法的,要求夏某某立即将车开走,恢复正常出入通行。夏莫某在民警的劝说下,认识到自己行为不妥,将车辆开走。
随后,民警调取小区门前的监控,确认了踹夏某某轿车男子刘某的身份后,依法将该男子传唤至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经调查,刘某同为此小区的居民,当日刘某驾车回家走到大门口,发现门前停了一辆轿车把大门堵住了,自己进不去,刘某冲动之下就踹了两脚。
弄清楚来龙去脉,民警对双方进行调解,告知双方都有过错,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于夏某某,与物业就纠纷也不能把车辆挡在小区的大门口,影响其他业主安全通行。对于刘某,遇到问题不可意气用事,不能通过损坏他人财物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民警的再三教育下,双方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互相道歉,刘某表示负责夏某某维修车辆的费用,两人当场达成一致协议,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