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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农历新年即将到来,各行各业在忙碌一年后都将迎来春节假日,但是由于一些职业的特殊性,在法定节假日中仍存在加班可能,那么对于劳动者而言,在春节加班过程中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本期栏目邀请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黄秋玮律师从春节期间法定假日与休息日区分、春节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与方式以及劳动者权益主张方面展开。
一、春节期间法定假日与休息日区分
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明确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该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初一、初二、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除夕、初四、初五、初六属于休息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与第三款,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初一、初二、初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至少支付劳动者三倍工资报酬;除夕、初四、初五、初六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需要支付劳动者至少二倍的工资报酬。
二、春节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与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那么春节加班的加班工资计算方式则为: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1.75天×法定节假日加班天数×300%
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1.75天×休息日加班天数×200%(若用人单位不安排补休)
三、劳动者权益主张
(一)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是否能够拒绝加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八小时,其余时间为工人休息时间。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安排职工加班的,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时的,延长工时不得超过每天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
(二)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是否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关于加班费举证的问题,原则上是“谁主张、谁举证”,但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强势地位,考勤工作的义务承担主体是单位,考勤资料的保存义务主体是单位,所以在劳动者可以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其加班证据后,则无需再承担过于严苛的举证责任。
以上为律师对在春节期间加班的劳动者如何维护己方权利的基本介绍与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