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旅客: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便广大旅客妥善安排出行。春秋航空现就上海、天津、珠海进出港航班客票发布特殊退改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2年1月24日(含)前购买,且乘机日期在2022年1月24日(含)至2022年2月6日(含)之间,由春秋航空(9C)实际承运的上海、天津、珠海进出港航班。
二、特殊退改规定
1、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自本通知发布时起,旅客在航班计划起飞前提出退票或变更的,可执行以下非自愿退改。
2、如选择变更至由春秋航空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免收变更手续费。
3、如选择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办理方式
团队舱位旅客请联系原出票单位办理,其他舱位旅客请按以下途径办理。
1、下载春秋航空APP:“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2、关注春秋航空微信小程序:“服务中心”-> “机票退改”;
3、登录自助退改链接:;
4、登录春秋航空官网: ->“服务中心”->“行程服务”->“机票退改”。
四、使用套票出行的旅客,如在2022年1月24日(含)至2022年2月6日(含)之间由上海、天津、珠海出发或前往上海、天津、珠海,3天内退票或放弃行程均不计入违规。
春秋航空提醒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及目的地的防疫政策,提前做好准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通知!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