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2021)》。统一和规范执法案卷文书,是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的重要举措,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程序,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重要意义。
《示范文本》着眼于落实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的先后,重点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四种行政执法行为的案卷制作标准进行规范,制作行政处罚文书示例39个、行政强制文书示例39个、行政许可文书示例34个、行政检查文书示例9个。案卷标准和文书示范文本充分考虑到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自由裁量权等各个环节,突出解决行政执法中文书制作存在的要素不全、填写缺(漏)项、不够规范等问题,通过文字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具有高度统一性。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督促指导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规范使用《示范文本》, 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