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政法委和省委依法治省办联合印发了《辽宁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通过建立科学客观、合理有效的辽宁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有效规范、引导、评价和助力辽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据了解,国内省级层面还没有就“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专门的评价指标,我省《指标体系》具有首创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法治、诚信作为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把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要求,持续推进法治辽宁建设。2021年,省委把制定《指标体系》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
省委政法委和省委依法治省办认真落实《辽宁省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涉及企业的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民事、行政审判、破产清算、刑事案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安全、维权便利、法律服务、企业合规管理等方面,吸收各地实践经验和成熟做法,采纳各方面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形成《辽宁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指标体系》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关注的法治、成本、便利化问题,将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内容,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关切的重点和难点,突出公认性和代表性,共设置了10项一级指标,33项二级指标和59项三级指标。《指标体系》是全省各地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及开展评价的工作指引,通过开展常态化、系统化评估,替代传统考核督察(查),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代考”,有利于客观反映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际,助推全省营商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