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过节亲朋好友聚餐饮酒无可厚非,饮酒不开车是驾驶员的最基本常识,而总有少数司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2021年12月31日23时52分左右,本溪市公安局溪湖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案称溪湖路后湖公园门前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且有人员受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肇事车辆是一辆私家车和一辆出租车,出租车驾驶员和乘客受伤,私家车驾驶员杨某身上有酒味。民警立即对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血液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199mg,其体内酒精含量已经达到醉驾标准。
据了解,驾驶员杨某是某单位大货车司机,当晚19时自己在家喝的白酒庆祝跨年,由于第二天需起早出车,他怕第二天早上起不来,便想半夜就回单位宿舍住,杨某在家休息到23时许,认为自己喝这点酒开车没有什么事,今晚跨年夜交警不会上路查酒驾,于是便心存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在后湖公园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杨某对自己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供认不讳,也认识到自己违法的严重性,杨某苦苦哀求民警放他一马,否则自己的工作就丢了,但法不容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最终将受到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