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支行为确保贷款企业专款专用,促进贷款企业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库存核资金监管,确保信贷资金不被挪用,定期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这笔1080万元市级储备贷款用于支持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粮库玉米采购等流动资金需求,在2021年11月实现全部投放,切实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也突出了农发行政策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示范作用。
在今后的业务开展中,新宾县支行也将严格执行“钱随粮走、购贷销还、专款专用、库贷挂钩、封闭运行”的要求。我行贷款形成的玉米库存不得抵押给他行。以建立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为出发点,全力服务农村企业发展,为新宾县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新宾县支行客户部 于泽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