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精神,本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针对蛋鸡养殖环节存在用药不规范、档案不健全、养殖场户兽药知识缺乏等实际问题,在全市开展蛋鸡养殖环节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整治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结合本溪市实际,制定了《本溪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多措并举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全面摸底。对全市存栏一万只以上41家蛋鸡养殖场进行登记造册,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二是上门宣传。发放《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公安厅关于规范蛋鸡养殖环节兽药使用的通告》、兽药残留与动物性食品安全宣传单和如何鉴别假劣兽药等宣传资料,现场指导蛋鸡养殖户如何科学用药,规范填写投入品使用记录。三是隐患排查。对蛋鸡养殖场进行全覆盖、无盲区、拉网式检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台帐管理,限期销号。
下一步,本溪市将采取“检打联动”方式,对抽检不合格的蛋鸡养殖场和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