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小康兜底行动,就是要提高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民生品质;就是要补齐短板,不让一人在小康路上掉队;就是要提质拓面,让更多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大东区“全面小康兜底行动”帮扶措施清单》中的16条帮扶措施,实现了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有力地推进了“全面小康兜底行动”的长效化、常态化,确保兜底行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范围更广,标准更高,兜牢小康底线。大东区在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标准的基础上,以困难家庭的具体生活状况为依据,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提升救助标准,有效提高政策扶助的精准性、实效性。针对生活困难,采取对困难人群“按户施保”与“按人施保”相结合的方式,扩大低保兜底保障范围,将原来无法享受低保政策的困难群众纳入兜底范围;将临时救助标准由原来审批后5000元完善为先办后审批10000元,超出10000元部分据实集体决策实施;将农村困难人员保障金额提高至城市标准,为困难家庭、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供更有效的保障;针对住房困难,将享受廉租房、公租房货币补贴的标准分别增资10%进行补助,更好地减轻经济负担;针对就业困难,开发了130个“安全生产协管员”等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帮扶困难家庭人员自食其力;针对就学困难,不仅将幼儿园托费纳入帮扶范畴,还在减免相关费用的基础上增加了心理慰藉和疏导等服务。针对就医困难,开通低保户免费就诊“绿色通道”,在住院治疗、透析等慢病特病治疗上实行费用减免,让因病致困、因病返困的群众得到有效救助。
因地制宜,上不封顶,兜出群众安心。在“全面小康兜底行动”最初的推行过程中,会面临一些政策范围之外的情况和特殊案例,大东区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调整帮扶措施,使之更贴近实际情况,更符合群众需求。如将子女失联的老人和无家可归的刑满释放人员纳入救助范围,更好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针对不同学校收费标准不同的情况,将对大中专院校在校生的救助由固定金额转变为固定比例;针对特殊困难的帮扶对象,一事一议,帮扶金额上不封顶……
在不断的探索调适中,“16条”越来越成为群众解危助困的“及时雨”“雪中炭”。
容缺办理,流程简化,兜好服务保障。惠民的措施更要便民办理。从今年1月份开始,大东区优化办理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将低保申请的审核及确认权限下放到街道具体实施,由职能部门进行政策指导、业务培训及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针对部分困难群众证件、病例不全的情况,大东区同步启动了低保申请容缺受理机制,基本情况经核实无误后仍可办理,有效提高帮扶救助的审批和服务效率,进而编密织牢基本民生的兜底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