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0日一大早,一名手拿锦旗的女子来到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新明派出所,要把锦旗亲手送到为其办案的民警手中,以表自己的感激之情。
经了解,2021年10月9日08时47分,新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明山区程家41C-3号楼4单元1楼2号,周某某放在其家中一楼门口的两盆芙蓉花和一盆龙骨花被人偷走,预计损失1000余元。
值班警长刁一楠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往案发现场,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监控,通过多年的办案经验迅速锁定嫌疑车辆,并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仅用一个小时就确定了嫌疑人身份,并于当日将嫌疑人抓获,追回被盗的三盆花,并归还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