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8日下午18时许,本溪市溪湖公安分局彩屯派出所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报案人称在彩屯3路公交车站处捡到一个红色女式手提包,包内装有失主的钱包、身份证、数张银行卡和贵重化妆品等物品。
民警接到指令后,第一时间出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将手提包带回所内。随后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到失主杨女士。当天下午19时许,杨女士匆忙赶到派出所,经核对包内物品无误后,将手提包归还给杨女士。失主杨女士在拿到失而复得的物品后激动地说:“感谢民警同志帮助其成功找回自己的手提包,为民警的工作点赞!。”
2021年10月8日下午18时许,本溪市溪湖公安分局彩屯派出所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报案人称在彩屯3路公交车站处捡到一个红色女式手提包,包内装有失主的钱包、身份证、数张银行卡和贵重化妆品等物品。
民警接到指令后,第一时间出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将手提包带回所内。随后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到失主杨女士。当天下午19时许,杨女士匆忙赶到派出所,经核对包内物品无误后,将手提包归还给杨女士。失主杨女士在拿到失而复得的物品后激动地说:“感谢民警同志帮助其成功找回自己的手提包,为民警的工作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