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保险业“非法代理退保”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指引》工作要求,为进一步维护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念,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维护金融经菅秩序,中荷人寿辽宁分公司于近日开展打击“非法代理退保”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
此次活动,中荷人寿辽宁分公司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在沈阳地区三家营业网点进行条幅、海报、电子广告机、警示牌、X展架宣传布置,播放宣传内容,向到访客户及广大消费者营造良好的活动宣传氛围;同时,分公司总经理参与拍摄沈阳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的宣传活动视频,助力打击“非法代理退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此外,中荷人寿辽宁分公司还利用会议、集体学习、培训等形式对本次打击“非法代理退保”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集中宣导,让分公司员工和业务人员了解监管部门整治“非法代理退保”的决心,明确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达到警示、震慑效果。
近年来,由于非法代理退保组织的猖獗,保险行业部分客户利益严重受损。作为金融保险行业中的一员,中荷人寿始终秉承客户至上、服务至上的原则,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客户合法利益。未来,中荷人寿辽宁分公司将持续加强典型案例警示宣传和风险提示,积极做好打击“非法代理退保”宣传工作,为营造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做出贡献。
中荷人寿辽宁分公司温馨提醒消费者:要警惕“非法代理退保”的风险隐患,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非法代理退保”行为隐藏至少以下三种风险:
一是失去正常保险保障风险。为牟取利益,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冒充监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虚假宣传,称消费者所购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或“继续持有保单将蒙受经济损失”等,挑唆、怂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终止正常的保险合同。消费者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将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
二是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某些“代理退保”行为是以牟利为目的。退保前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缴纳定金,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部分组织还利用其所掌握的消费者个人身份信息,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甚至有不法团伙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一旦落入骗局,消费者资金损失难以挽回。
三是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打着“维权”幌子获取消费者信任,并与消费者签订所谓的“代理维权服务协议”,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除“代理退保”外,有的组织还从事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业务,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存在较高的被泄露或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的风险。有的组织甚至在消费者想终止“代理退保”协议时,采用极端手段骚扰消费者,迫使其再次投诉。
通过投诉反映问题、提出诉求,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手段,如果被别有用心者利用,最终损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中荷人寿辽宁分公司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
一是充分考虑自身保险需求,谨慎办理退保。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不同的人身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缴费方式等有所差异。消费者退保后如想再次投保,由于投保年龄、健康状况等变化,可能会面临费率上涨、被拒保等风险。消费者应了解所购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保障功能、除外责任和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终止保险合同。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防止上当受骗。
二是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保单是重要的金融单据,包含重要个人信息,消费者要注重保护个人隐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不要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轻易转交他人,以免被非法使用,蒙受损失。如果受到不法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保护自身权益。
三是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消费者如果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或相关服务需求,可以直接通过以下渠道反应诉求:1、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2、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向监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