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沈阳市文明办将加强和改进村规民约工作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引导全市乡村文明建设和村民素质不断提升,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走向深入。
村规民约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是引导基层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
工作中,沈阳市文明办注重强化《村规民约》的宣传和实施。苏家屯区八一红菱街道官立堡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村民讲解本村的《村规民约》,让村民广泛知晓、充分了解其内涵与意义,进一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真正让村规民约“约”出文明新风尚。
实现《村规民约》教育宣传无盲点。大东区文官街道朱尔村依托街道司法、民政、卫健等部门进村入户开展《村规民约》宣传,利用大喇叭和移动音箱滚动播放,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和自我约束效果。
推进《村规民约》实施见实效。市文明办联合市民政局以《村规民约》为抓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指导各区(县、市)、村镇,扎实推进《村规民约》的实施,抓好治理措施的落实,发挥村民自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相互监督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推进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健康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