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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1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广大网民看到消息后引发了极大反响,一时间涉及法律的问题层出不穷,本期栏目邀请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董毅律师试图解答几项目前可以确定的法律问题。
一、吴某凡属于加拿大籍,中国是否有权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刑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属于刑法规定的属地管辖权,吴某凡在国内犯罪,中国刑法有管辖权。即吴某凡会在国内经历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直至法院审判的完整刑事诉讼程序。
二、吴某凡能否取保出来?
从目前可以获知的信息中分析,吴某凡暂不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
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七款规定: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主体。
其中第一款: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吴某凡被指控的罪名是强奸罪,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因此不符合此款规定。
第二款: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吴某凡涉嫌的罪名系暴力犯罪,极具社会危险性,加之其艺人身份,粉丝众多,再犯罪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第三款: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吴某凡是否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根据医学诊断确认。
第四款: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里附加一个小贴士,刑事案件的羁押期限分布在以下法条当中。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吴某凡羁押的看守所生活条件。
看守所羁押的是未决犯和刑期不满六个月的已决犯,不论看守所还是监狱,目的是为了改造犯罪嫌疑人或罪犯,生活条件肯定不比外面。
吴某凡虽系外籍人士,但也不可能享有特权,也不会因为其被广大网友唾弃而在看守所内受到不公正待遇。
在看守所内,虽行为受限,但一日三餐和必要的活动还是会保证的。如果出现平时养尊处优,到看守所后身患疾病的情况,也会安排就医。
四、吴某凡的刑期会是多久?是否存在死刑可能?
1.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强奸罪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坦白、立功。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对坦白作出了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刑法第六十八条对立功作出了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对于强奸罪适用的其他法定情节。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对强奸罪的犯罪情节、量刑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强奸妇女一人,在三年六个月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二人,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因强奸行为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对于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与上述条款类似,在此不再赘述,基准刑都与强奸人数、强奸次数、受害人伤害程度等情节有关。
4.酌定情节。
除上述法定情节外,将来在量刑中还需要考虑以下情节。
(1)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
即吴某凡平时是否有违反法律、受过行政处罚等情节,在工作中的表现也是考虑的范围。
(2)犯罪动机、手段、时间、地点。
(3)犯罪后的态度,是否真诚悔过,是否对被害人积极赔偿损失,是否有意图逃避罪责、毁灭证据等事实。
至于死刑,律师认为可能性不大,目前尚未发现吴某凡有足以判处死刑的犯罪情节,公安机关在侦办该案,具体等待公安机关侦查后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