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它既是一份保障,
也是对未来的一份投资。
那么,
面对各有亮点的保险产品,
我们该怎样为自己和家人选择呢?
7月8日,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FM97.5辽宁交通广播电台,邀请辽宁保险行业的优秀企业代表做客直播间,就民众关注的保险话题进行现场交流。
平安人寿辽宁分公司副总经理贾胜永在直播中围绕“保险客户的权益”问题,为听众普及保险知识,提供专业建议。
主持人
说到“保险客户”的权益问题,在“7月8日保险公众宣传日”到来之际,贾总您对广大听众朋友有什么专业建议,来跟大家说说!
贾胜永总
广大听众可能购买过保险保障、或者正在准备为自己、为家人购置保险保障,在此也给广大听众们做提示,在我们购买保险产品的时候一定要关注两点重要事项:一是产品的长期持有很重要。消费者要在满足保障需求的情况下,做好长期持有的准备,只有长期持有才可以为客户提供持续性的保障。第二个重点事项需要关注的是要避免非理性退保。广大听众一旦选择购买保险产品,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无论是重大疾病险、医疗险、意外险、养老险或者教育险,广大消费者应了解所购买保险产品的责任、保障功能、除外责任和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需求权衡利弊,不要轻信一些网络上片面的报道,致使自身失去保险保障,等到一旦发生风险意外的时候,丧失了保障,得不偿失。现在网络毕竟发达,但是有些报道或者言论仅为个人观点,其中不乏偏激、误导甚至违法内容,请广大消费者切勿盲目相信。尤其要慎重对待“退旧投新”、“高收益”等虚假宣传,保护好个人合法权益,防止上当受骗。
主持人
刚才贾总说到,保险消费过程中有退保的问题,那么从这个角度,贾总还有没有其他需要提示广大消费者的呢?
贾胜永总
根据法律规定,金融消费者享有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和信息安全权等八大权益。保险消费者是可以依法维权的。比如 “退保”这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退保”是指在保险合同没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是要提示消费者“代理退保”的行为是有风险的,一些个人或者组织声称可以“全额退保退息”,怂恿、诱导或者代替消费者投诉,其目的主要是从退保费用中谋取利益,更有甚者下一步将误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广大消费者应知晓“代理退保”行为至少隐藏三种风险:一是失去正常的保险保障;二是资金受损或者遭受诈骗;三是个人信息的泄露。作为从事保险行业多年的从业者,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以上风险,目的是不忘初心,共同守护我们保险行业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