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记者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日前,沈阳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沈阳市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和推动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优化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
首先,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对在沈阳市注册的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年交易额达到一定金额标准的,将予以补助。最高补助可达1000万元。
对当年新落户沈阳市,且首年度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3亿元、1.5亿元、6000万元的企业,将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可奖100万元。
其次,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跨境电子商务网络广告费用一定比例的资金扶持。支持跨境电商O2O线下体验店建设。
再次,支持搭建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功能系统及跨境电商海关二级节点。对沈阳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及跨境电商监管部门配套监管系统软硬件设施设备的建设和升级改造,一次性给予项目实际投资额一定比例进行资金扶持,最高可达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