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辽宁联合辽宁省司法厅共同推出“法治易读”专栏,结合案件普及法律常识。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传统桌面上的赌博被不法分子搬上网络,甚至活跃渗透于日常使用的各类手机娱乐APP,娱乐软件摇身一变竟然成了赌场。微信群组织打个麻将,怎么就成了开设赌场了?本期法治易读栏目邀请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张猛律师以案释法。
小曹、小王系夫妻,二人疫情期间相继待业在家。一个偶然的机会,小曹、小王通过参加其他微信群打麻将并给群主支付服务费,得知以此可以盈利,认为这是一个来钱的路子,于是在某棋牌网络平台上建立账号,购买房卡,然后将链接发到他们预先建立的微信群内,由群成员参与“打麻将”赌博活动。该网络平台结算时给小曹二人提“服务费”,短短半年二人就获利数万元。小曹二人沾沾自喜,以为找到了一个赚钱的好项目,没想到最后等来了警察。最终,小曹、小王被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刑并处罚金。
刑法中的开设赌场罪,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行为人从中营利的行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赌场”这个赌博场所,也逐渐从现实世界延伸到了虚拟世界,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赌博场所,从中分成的也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就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因此,法院认定小曹、小王二人以营利为目的,组建微信群并利用网络平台组织他人参与赌博,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等,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三万余元,情节严重,其二人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赌博害人害己。罪与非罪,有时仅一步之遥,追求幸福生活需要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切勿一时贪心,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