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9时,居住在沈河区、户籍地为重庆的新人兰洋和黄安妮来到沈阳市沈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成为沈阳市办理“跨省通办”结婚登记业务的第一对新人。
当天,沈阳共办理“跨省通办”业务15对,全部为结婚登记。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辽宁等5个省被确定为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据介绍,男女双方不仅可以在其中一方的户籍地进行婚姻登记,也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登记。结合沈阳去年9月实施的“跨区办理”政策,在我市办理婚姻登记时,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在沈阳的,可以选择我市任一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男女双方户籍均不在沈阳的,有一方经常居住地在我市,可以在《居住证》签发机关所在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