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21年供热设备设施“三修”计划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各供热单位:
为做好2021年城市供热准备工作,科学有效解决2020-2021年供热期内供热设备设施运行故障问题,提升城市供热设施完好率,降低居民供热投诉率,提升城市供热保障能力,按照城市供热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现就上报2021年供热“三修”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一)市住建局、市城建中心负责全市供热“三修”项目的指导工作,科学制定并下达2021年全市供热“三修”工作指导意见,联合辖区住建局跟踪督导供热企业按期完成2021年供热“三修”工作。
(二)各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审核并汇总上报辖区内供热企业填报的“三修”项目,并跟踪督导辖区内供热企业完成“三修”项目的落实。
(三)各供热企业负责梳理本供热期设备设施运行问题,制定并上报切实可行的“三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三修”计划填报内容
(一)热源及换热站。各热源企业要结合本供热期出现的各类运行问题,尤其针对出现保障能力不足的热源,要有针对性制定升级检修计划,切实提升热源保障能力。填报锅炉和换热站的更新改造和维修内容,要求写清热源名称、锅炉台数、吨位、换热站名称、维修改造部位和具体内容及投资金额(详见附件2)。
(二)管网改造或大修。包括主干一次网、二次网(含补偿器和阀门),分别报投资金额、规格、延长千米、补偿器或阀门的型号和台数(详见附件3)。各供热企业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填报《2021年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明细表》(附件4)。
(三)室内维修项目。包括立杠(含保温)、阀门和室内维修等。标明投资金额、栋数、面积、管线长度和阀门型号数量(详见附件5)。
三、有关要求
各区住建局、各供热企业请于3月14日前报送老旧供热管网改造明细(附件4),我局汇总后报省厅,其余报表于3月20日前报送,上报相关表格可在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公用事业板块下载。跨区专业供热单位报表直接报送市住建局;各区住建局负责将辖区内供热单位报表汇总后报送市住建局。
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责任分工做好今年供热“三修”项目的统计工作。供热企业要抓紧梳理排查设备设施运行缺陷,根据本供热期出现的问题,有方向、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制定“三修”计划,计划要科学实际,数据要真实准确。目前仍未建立供热在线监测系统的供热企业供热期结束后要立即开展在线监测系统项目建设,并与市供热指挥平台对接,实现我市智慧平台监测全覆盖。各企业要积极落实改造资金,合理安排工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确保“三修”项目及智慧平台建设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市住建局、市城建中心将以此作为检查、考评的依据,对各单位“三修”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宓甜 电话(传真):57500570邮箱:fsszjwgyc@163.com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