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车主任某及其家属对本溪市平山交警大队民警的工作表示感谢,特此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 破案神速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交警支队政治处。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5月3日20时45分许,接到车主鲁某报警称,其停放在楼下人行道上的辽A3P273号小型轿车被一辆日产牌轿车碰撞后,肇事车辆逃离现场,该路段无监控录像,只有目击证人称肇事车是一辆日产轿车,线索有限,接到报警后,平山交警大队民警赵春元立即调取事故现场外围监控录像,对路过车辆挨个比对排查,最终,5月4日上午11时许,锁定与目击证人描述特征相近的日产轿车,经民警工作找该肇事车辆,该车车主对实事供认不讳。
车主任某及其家属对平山大队民警破案神速、为民服务的精神表示诚挚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