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辽宁联合辽宁省司法厅共同推出“法治易读”专栏,结合案件普及法律常识。
近年来,饲养动物的人越来越多,尤其是饲养犬类的小伙伴,如何规范管理饲养动物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进一步强化规范饲养动物管理,防止饲养动物因管理不当伤人、传播疫病等问题的发生,我国颁布了新动物防疫法,并于2021年5月1日实施。针对饲养动物群体,修订后的新动物防疫法从防止传播狂犬病等疫病出发,就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加强犬只登记、加强流浪犬猫管理等重要环节,在法律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尤其把遛狗拴绳的措施写入了法律。
下面由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的王珂律师,就新动物防疫法中与居民养狗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规定进行解读。
一、养犬是否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是否需要登记?可以散放不系犬绳吗?
为了指引居民文明养犬行为,新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二、流浪犬和流浪猫由哪些部门负责呢?
新动物防疫法增加了对流浪犬和流浪猫的监管规定,根据第三十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对于不文明养犬行为,若违反了动物防疫法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新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畜共患传染病传播、流行的,依法从重给予处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律师提醒:关爱小动物,我们责无旁贷,但请在饲养小动物时树立文明饲养规范管理的法律意识,尤其是新动物防疫法实施以后,注意对饲养的自家小动物进行规范的牵引,既是对他人人身安全负责,也是对小动物的保护,避免意外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