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顾名思义就是那些因为无人使用维护,外观残旧破损、落满灰尘、锈迹斑斑被长期遗弃在街头巷尾的车,不仅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又影响市容,还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道路上的“僵尸车”,蜀黍是绝不放过的。
为全面规范县城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创造有序、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4月10日至11日,清原县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主动回应群众民心民声,组织交警大队开展“僵尸车”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僵尸车”集中清理行动以县城主要街道、支路、背街小巷、公交车站、客运站、火车站和医院、学校、商场“三圈”周边以及旧车交易市场、汽车维修厂、建筑工地等周边道路为重点,开展全面清查。主要清理长期停放于公共道路,直接占用公共资源的车辆;满身灰尘、无人问津、外观破损、轮胎干瘪、号牌或使用功能缺失, 停放的位置妨碍其他行人、车辆通行的机动车,全面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清理行动中,交警大队民警以县城莱河路、八宝街、长岭街、清河路、柴河路、兴隆路等周边路段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对发现的长期占道的“僵尸车”通过联系车主、走访周边群众、张贴车主告知书等形式让车主尽快自行处理,并当场对其车主进行口头教育,促其认真遵守交通管理法和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切勿将车辆乱停乱放或遗弃路边;同时,对未悬挂号牌、未年检、已达报废标准并无法联系车主的“僵尸车”,固定证据后,民警依法将其拖移至县保安公司停车场。此次行动,清原县局交警大队共督促违停车主自动移除车辆16台,清理废旧“僵尸车”2台。
同时,交警大队将在此次集中清理的基础上,将“僵尸车”整治纳入常态化管理,强化对“僵尸车”的及时发现和处置,纳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联合城管、街道、社区等部门,对居民小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的“僵尸车”进行清理整治,为广大群众日常道路出行提供便利。
在此,清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僵尸车”不仅增加交通压力,造成不便,更存在安全隐患。有的车辆使用年限长,未定期保养、电路老化,油箱还残留汽油,车内外堆放杂物,在高温天气,发生自燃的概率较高,请广大市民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