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两车相撞,车损人伤;肇事逃逸,兄弟顶包!近日,我市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顶包案,经过民警日夜排查,成功破获此案件!
3月21日7时43分许,抚顺交警东洲大队值班民警王鹏飞接到报警称:在抚顺市东洲区新屯绿都家园一辆出租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电动车驾驶人受伤。
民警赶到现场后伤者已经被120急救送往医院,出租车还停在现场,但出租车驾驶人已不见踪影。民警多次大声询问谁是出租车驾驶人?现场仍然无人回应,出租车驾驶人疑似逃逸。
王鹏飞立刻向事故副大队长陈家施汇报,了解情况后,陈家施立即组织展开调查。在勘察事故现场的同时,民警联系上出租车车主,要求车主马上联系驾驶人到事故现场配合交警工作。当民警勘察现场后,即将出发去医院向伤者了解情况时,自称是出租车驾驶人的王某来到现场。经民警初步询问,王某称:自己开车发生事故后由于害怕,从来没经历过这种事情,现场又有很多人,担心伤者家属殴打自己,就一直躲在事故现场旁边的一个门洞里,直到车主联系自己,才敢回到事故现场。接着民警到医院向伤者询问病情和事故经过,将王某带到东洲大队进一步调查。
调查中通过事故现场附近摄像头发现,事故发生后从出租车上下来三个人,比对王某和驾驶人位置下来的驾驶人衣服和身形并不是很像。这一段视频让民警意识到,王某可能在试图掩盖什么,真正的驾驶人极有可能另有其人。但民警通过查询王某的手机通话记录,发现他在发生事故后第一个确实是拨打的120急救电话,时间也是在发生事故后一分钟内,且王某始终坚称是自己驾驶的出租车发生的交通事故。经过卡口照片查询发现于当天凌晨1点44分王某的确也在驾驶这台车,种种迹象给民警办案带来很大困难。
经调查, 3月21日7时33分许,姜某驾驶辽DKW***小型汽车(出租车)沿抚顺市东洲区莫地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绿都家园附近时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使两车损坏,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发生事故时,姜某驾驶机动车,王某坐副驾驶。原来事故发生后,姜某由于因寻衅滋事处于缓刑期间,于是让王某为自己顶包并拨打120急救电话。之后,姜某在民警到达现场前逃逸。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