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安全教育“五进”活动服务指导组深入法库林区,对法库县春季森林防火宣传“进农村”活动进行指导服务。指导组跟随法库县森林防火人员一同巡山护林,徒步在荆棘遍布的山岭上,感受这份工作的艰辛。“巡山护林工作开春就开始了,临近清明节我们就加大频次了,凡是有森林的村庄都有护林人员巡逻宣传,他们分组按片展开,都有各自的检查区域。目前,加强森林防火、倡导文明祭祀宣传活动已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法库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护林防火指挥中心主任张洪占一边走一边向服务组介绍道。
连日来,法库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开展森林防火“进农村”宣传活动。有林各村“两委”干部以及护林员、监管员开展森林防火巡山护林工作,以营造“人人重视防火、人人自觉防火、人人参与防火”的群防群治良好氛围。
大喇叭“走街串巷”宣传森林防火
法库县有林面积73万余亩,其中吉祥街道榆树底村为全县有林面积最大的村,有林面积达7400亩。一进村里,就看到一辆森林防火宣传车正“走街串巷”播放着相关的法律知识及防火提醒。“村部的大喇叭每小时就广播宣传一次,这宣传车也是不定时地在村里流动广播。”榆树底村村书记庞宝利介绍,为了引起大家对森林防火的重视,这样的宣传已经成了常态。同时,村里的两个入口处都设立了防火检查站,14名护林员实行两班倒,24小时巡护林区。
“每年清明节前后这个时段,我们经常不回去吃饭,带上矿泉水和干粮巡山。如果发现有人烧火,我们会马上制止,避免火灾发生。” 庞宝利说,“3—5月份是防火关键期,也是护林员最辛苦的季节,除了一天要巡山两三次外,还要制作护林防火宣传标语到处张贴,挨家挨户发放防火知识宣传单。”
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从3月12日开始,法库县应急管理局和县自然资源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利用宣传车在有林地区进行流动广播,在人群密集处散发防火宣传资料,并对宣传内容耐心细致地向广大群众进行讲解,提醒广大群众在祭祖、外出踏青时严禁用火,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在防火戒严期间,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400条。
林场专业护林员24小时备勤
“随着春耕生产、造林绿化和踏青活动等高峰期交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大幅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此,法库县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采取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乡、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联户联保、护林员全面防火巡查执勤等形式,全面开展火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层层落实火险隐患排查管控责任,做到分块包干,责任到人,整改到位,确保全县春季森林防火形势整体平稳。”当天正在向村民宣传防火知识的法库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马中树介绍说,“森林火灾不仅烧毁成片的森林,而且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甚至使生态环境失去平衡。法库县总计有200名护林员,目前全部在岗值守。同时,县里还有一支40人组成的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承担了防火期的重要扑救任务。”
据了解,法库县共有三个林场,其中八虎山林场和马家店林场主要是针叶林,极易发生森林火灾,目前都有救援大队人员驻守。每天上午,这些专业的救援队员会与护林员一同巡护林区,下午进行专业化的训练。所有队员实行24小时待岗备勤,确保林区一旦突发险情,可第一时间予以处置。
在巡山护林的返程中,服务组发现工作人员仍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指导、督查、检查森林防火的法库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主任周正说,三、四月初春时节,风干物燥,特别是清明节将至,正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期。其实,不管在不在防火期,所有巡护人员始终不敢松懈。
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农村”活动
进入春季防火期以来,为扎实做好全市森林等场所防灭火宣传引导工作,沈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重新调整下发《沈阳市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规范》,对地区宣传部门,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属各新闻单位做出具体宣传工作部署,利用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特别是国家《森林法》《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各有林地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微信和张贴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应急安全教育宣传进农村活动,细化工作程序,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形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及时向社会各界通报森林火险等级及紧急避险和应急处置知识,扎实推动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景区、进农户。在高火险时段、高火险地段,特别是清明节前后这个森林火灾高发频发阶段,针对祭祖扫墓的实际,积极倡导文明祭祀,联合宣传、应急管理、民政、公安、自然资源、林业执法等部门,突出绿色祭扫这个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和广度,持续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关注森林防火的浓厚舆论氛围。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温馨提示:
当前,沈阳已进入春季森林火险高危期。随着气温迅速回升,大风天气增多,农事活动日益频繁,特别是清明节即将来临,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呼吁广大市民朋友,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不在墓地、山林等易引发火灾场所烧纸、吸烟、燃放鞭炮、烧荒炼地堰,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野外生产作业不得使用明火,倡导民众通过鲜花、诗赋、信函、音像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改变祭扫陋俗,减少火灾隐患,严防发生森林火灾。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要及时拨打森林火险报警电话“12119”或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1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