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民警、辅警执勤执法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会议精神,本溪市明山交警大队从细节入手抓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执勤执法规范化,管理服务亲民化。
一、强化纪律要求,树立队伍良好形象。一是大队要求全体勤务与窗口单位民警、辅警上班必须着装整齐规范,保持警容风纪严整,执勤执法与管理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规范》程序规定。二是由大队主管领导对路面及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责令违反规定的人员和单位立行立改。三是在窗口单位显眼位置制作群众监督意见栏,收集整理队伍管理与执勤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研究整改。四是定期通报队伍管理和执勤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行为,强化纪律要求,坚决杜绝队伍违法违纪和不规范执勤执法行为。
二、强化培训学习,打造坚固的思想防线。一是要求全体民警不断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规范》等有关规定,通过学习提高全体民警、辅警政治敏感性,提升业务素质,增强自身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规范执勤执法意识,打牢思想防线。二是不定期开展纪律及道路交通安全规范执法相关规定的学习及讨论会议,通过集中学习发现不足之处,及时改正学习方式,增强自身理论与业务素质。
三、从细节抓起,强化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与管理。大队要求全体路面勤务人员及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从自身做起,严直接责任人,强化执法记录仪的管理与使用工作。二是要求执勤执法与窗口服务人员工作时须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对执勤执法过程及服务群众等工作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三是由大队开展巡查工作,对日常工作中执法记录仪管理与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不按照规定使用格落实好每项细节要求。一是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执法记录仪管理与使用第一责任人,民警与辅警为执法记录仪的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民警、辅警的执勤执法行为,树立了交警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