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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赵(56周岁)系外地人,2019年9月经熟人介绍到沈阳一家建筑公司做力工,每月工资4000元,吃住都在工地。2020年6月23日下午,工地上的工友操作吊车失误,吊车中的物料从高处坠落,将在下方工作的老赵胳膊砸伤,工友们赶紧呼叫120,把老赵送医院进行治疗。老赵的胳膊伤得很重,公司的一位经理到医院给老赵交了医疗费就走了。老赵联系老家让媳妇到沈阳来照顾自己。老赵住院两个多月终于出院了,但老赵的胳膊还是需要继续康复治疗。这时该建筑公司不再给老赵支付康复医疗费,约老赵就赔偿的事谈谈。老赵夫妇对工伤赔偿的事啥也不懂,他们在沈阳的花费太大,家里也挺不住了。公司提出给老赵5万元一次性了结此工伤事宜,老赵夫妇经一番商量后回复要8万元。公司同意给老赵8万元赔偿款并于2020年9月5日和老赵签署一份书面《工伤赔偿协议书》。当日老赵收到8万元赔偿金就和媳妇一起回了老家。老赵回到老家后,发现治疗胳膊一年就得花1-2万,医生说至少得康复3-5年,治疗和康复期间又不能干活无收入。听别人说自己的伤如果走工伤认定和级别鉴定能大约达到工伤7级,应该能得到更多的赔偿款。老赵夫妇开始后悔当初怎么就同意赔偿8万元。
老赵想问问签过《工伤赔偿协议书》后还能推翻重来吗?本期栏目邀请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李宏源律师进行解读!
李宏源律师解释,老赵还真有可能撤销已签署的《工伤赔偿协议书》。老赵和公司签订《工伤赔偿协议书》时,虽然老赵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在签订协议时,对受伤情况未进行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其对相关工伤待遇赔偿款项缺乏认知与判断的情况下对自己的民事权益作出处分的行为有可能显失公平。老赵应对受伤情况进行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之后按工伤级别计算工伤相关赔偿款。如果公司应赔偿的金额远远高于8万元,则老赵有权撤销已签署的《工伤赔偿协议书》,重新向公司主张工伤赔偿款。如果公司应赔偿的金额与8万元相差不大,则老赵无权撤销已签署的《工伤赔偿协议书》。
事故发生时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现在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现在实行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从上可知:协议书存在显失公平情形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并且协议书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受工伤的老赵有权重新主张工伤赔偿款。
【律师提示】
一、受伤员工(老赵)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从本案中的建筑公司提出私下和老赵谈赔偿的情况来看,建筑公司很有可能没有给老赵交纳工伤保险,公司也不可能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30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现在老赵应依法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一年内自己申请工伤认定。老赵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地因工作原因受伤,其依法应被认定为工伤。
二、受伤员工被认定工伤后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老赵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应自己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三、如《工伤赔偿协议书》中数额与按工伤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计算的赔偿数额相差过大、显失公平,受伤员工应在一年内申请撤销《工伤赔偿协议书》
老赵本身不懂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建议老赵咨询劳动专业律师,让律师按鉴定结论(工伤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给自己计算工伤待遇赔偿款项。老赵应如实向律师介绍自己的情况,不要隐瞒。如老赵应得的工伤赔偿数额与协议书中的数额相差过大、显失公平,老赵有权申请撤销《工伤赔偿协议书》。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故律师建议老赵应注意在工伤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出来后一年内申请撤销《工伤赔偿协议书》,否则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