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认识《本溪市公安局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规定(试行)》的重要意义,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近日,交警支队召开学习《本溪市公安局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规定(试行)》会议,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议,支队分管领导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要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性宗旨、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学习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和鼓励自学等方式,学习《本溪市公安局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规定(试行)》《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保密守则》、《纪律条令》等法律法规,提高党员民警法制素养,提升遵章守纪意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同时要求党员民警牢固树立“高压线”和“底线”意识,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和组织纪律、规章制度的培训,增强纪律意识、政治意识,努力提高党员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会议要求,要加强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公安交管队伍,《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助推营商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有效提升党员民警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杜绝党员警务人员违纪问题的发生。
会议明确,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公正执法,纪律严明”的要求,强化党员的纪律观念,加强对党员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党员员举止端庄、行为规范、纪律严明。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和教育,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式,促使党员规范行为举止,遵守纪律规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