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1月13日下午,本溪市交警支队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题推进会议。政委贺旭日、副支队长胡浩然、纪委书记刘光剑以及各基层大队教导员、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政委贺旭日同志主持。
会上,副支队长胡浩然传达了《辽宁公安政务服务有关制度规范的通知》、《本溪市公安局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线索办理工作规范》,纪委书记刘光剑解读了《本溪市公安局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规定(试行)》精神。政委贺旭日同志就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要加强学习、转变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全体民警、警辅人员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按照省委张国清书记提出的“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四句话要求,坚决把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当前第一要务。要立足本职,集全警之智、聚全警之力,做到“一切围绕营商、一切服务营商、一切服从营商”,干出实打实的新业绩。
会议明确,要建立信息回访机制。对公开投诉电话、民心网、以及来信、来访等方式反应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通过实地走访调研、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专门答复,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要分析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类型、线索、规律等,找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助力企业发展。
会议要求,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对近期上级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等进行认真梳理,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同时,要对本单位日常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和亮点,并做好图片、视频等资料留存。支队营商办将联合监察室对各单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确保取得实效。